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资料图】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文林先生、广州众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11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联系人:陈淑娴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呈和科技”)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5,330,118.33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8,533,011.8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44,979,364.45元,减上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50,000,025.00元,2022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61,776,445.95元。
●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处于高性能树脂及改性塑料制造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全球汽车、家电、电子通信、新能源、办公设备等产业加速向中国转移,以及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基础材料领域的“以塑代钢”“以塑代木”趋势,我国正在成为全球塑料材料最大的市场和主要需求增长的引擎。另外,消费升级使中国的汽车、建筑、家电等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随着人们对材料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高性能树脂及改性塑料在全球应用愈加广泛。
高性能树脂与改性塑料产业起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大型国际企业在原料供应、营业规模、技术积累上具有先发优势,在全球主要高性能树脂制造商的供应链中具有较高占比,是目前国内成核剂、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等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的主要来源。
公司成核剂产品作为聚丙烯塑料生产升级的重要原材料,随着国内聚丙烯生产逐步向高端化发展,高性能聚丙烯占聚丙烯整体比重在逐步提升,我国产业利好政策的持续推进,及国内厂商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有力带动了国内成核剂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及此类产品进口替代的不断提升。合成水滑石产品作为聚氯乙烯生产用的环保型热稳定剂,随着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对铅盐类热稳定剂具有较大的替代空间。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具备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业将拥有规模可观的进口替代空间,具有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呈和科技是一家生产制造环保、安全、高性能的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的高新技术企业,处于高性能树脂及改性塑料制造行业的上游核心环节,可显著改善通用树脂产品的光学、力学性能并提升树脂产品稳定性,制成的高性能树脂产品可满足食品包装接触材料、医疗器械、医药包装、婴幼儿、汽车部件、家电家居用品、新型建筑材料、农业设施等关系国计民生行业的安全和环保需求。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和领先的产品性能,成为了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海壳牌、延长石油、北欧化工、博禄化工、韩华石化等国内外主要的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的供应商。公司将抓住我国高性能树脂材料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通过坚持自主技术创新,大力推动成核剂、合成水滑石等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国产化和进口替代进程,并进一步丰富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产品种类,实现产品协同效应,扩大应用领域,致力于打造高分子材料助剂行业安全环保的产业链和国际供应链。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94,903,827.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5,197,312.10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考虑到此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此时决定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实施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继续开展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
鉴于目前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之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按期落实和顺利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公司2019年至2022年累计现金分红达人民币13000.00万元,达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连续三年达到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项目投入、固定资产投资等的实施。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股东长远利益及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股东长远利益及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方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一)董事的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同行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拟订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金额为税前每人人民币18万元/年,按月发放;前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二)监事的薪酬标准
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勤勉尽职、诚信责任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拟定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采用年薪制,其中:总经理年薪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不超过人民币260万元;前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责任编辑:
标签: